卢森堡申

城
欧洲申

签

(European Schengen Visa),源于1985年6月14日在卢森堡申

城签署的一份国际公约。该条约由德国、法国、荷兰、比利时和卢森堡5国达成。


规定了单一的签

政策,即凡外籍人士持有任何一个申

会员国核发的有效入境签

,


多次进出其会员国,而不需另外申请签

。因此,前往西欧德、荷、法、比、卢5国

行,只需获得其中一国的签

即

。
随着欧盟国家一体化进程的发展,申



国也不断增加。1990-1992年意大利、西班牙、葡萄牙和希腊相继加入。1994年12月22日波恩会

决定次年申

签

生效。1995年3月26日德、法、荷、比、卢、西、葡7国正式实施。

后意大利、奥地利、希腊也相继批准实施;2001年3月25日北欧五国(丹麦、瑞典、挪威、芬兰和冰岛)也正式参加此


。因此,目前申



国的范围,覆盖了西欧、中欧、北欧和南欧等15个国家(德国、法国、荷兰、比利时、卢森堡、意大利、奥地利、希腊、西班牙、葡萄牙、丹麦、瑞典、挪威、芬兰、冰岛),只有中欧的瑞士除外。
申

公约的突出贡献,在于赴欧洲的费用成本降低,作业时间大大缩短,行程计划弹性增加。
办理申

签

时应注意,首次签

是

三个月短期签

为主。其他如居留、工作、学生和访问学者签

等,并不属于申


定的范围,须分别向前往国家的使领馆提出申请,其条件依各国条例而定。应选择首站抵达国家或主要停留国家申请签

,若只前往某个指定国家,则必须申请该国签

。
为满足国内自助游爱好者的希望,实现其欧洲远行的梦想,我们尝试推出此项服务来更好地服务大家;同时我们也提供您在欧洲的

行期间,有关国际机票、欧洲铁路票、欧洲酒店、欧洲国际青年

舍等预定配套服务,全方位地为您为您得出游提供最大限度的方便。
ESV

办的签

,允许持有者在欧洲申

国家短期停留15-30日之间不等。
www.godic.net 版 权 所 有